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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山代取公积金
中山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原则上需本人办理,但特殊情况下可委托他人代办,需提供以下材料:
1、授权委托书:明确委托事项及权限(需公证或经律师见证);
2、双方身份证明: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;
3、亲属关系证明:如户口本、结婚证等(仅限直系亲属代办时提供);
4、提取申请材料:根据提取类型(如购房、还贷、离职等)准备对应证明文件;
5、填写《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》:由受托人代为填写并签字。
注意事项:
非直系亲属代办需提供公证委托书;
线上渠道(如“中山公积金”微信公众号)目前暂不支持代取操作;
政策可能调整,请以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最新规定为准,建议提前电话咨询(0760-12329)。
🕐 2025-11-23 22:22:2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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